用POS機惡意刷信用卡會怎么樣?

 pos機問答  |   2020-07-10 11:25  |  投稿人:pos機之家

用POS機惡意刷信用卡會怎么樣?

這可能會導致銀行凍結信用卡、降低額度,情節嚴重可能還會觸犯法律。用pos機惡意刷信用卡,一般是指行為人通過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的行為。行為人有可能是幫他人刷信用卡,收取手續費獲利,也有可能是自己使用,不同的情況,構成不同的犯罪。

這種情況犯罪往往涉及到兩個罪名:

一個是非法經營罪,這是針對pos機主的;

一個是信用卡詐騙罪,這是針對惡意透支的持卡人的。

所謂惡意透支,有兩個限制條件,一是發卡銀行的兩次催收,一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進行惡意透支,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第一種情況: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二種情況:如持卡人是自己使用,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第三種情況:如果行為人有可能是幫他人刷卡,收取手續費獲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溫馨提示:合理使用POS機,及時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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