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共和國
(簡稱波蘭;波蘭語:Rzeczpospolita Polska;英語:Republic of Poland)是一個中歐國家,西面與德國接壤,南部與捷克和
斯洛伐克為鄰,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在東,東北部和立陶宛及俄羅斯接壤,北面瀕臨波羅的海。該國重要的地理位置以及地形導致了
連年的戰火紛爭,幾個世紀以來波蘭的版圖也一再更改。
波蘭屬於斯拉夫人的一支。966年,波蘭大公梅什科一世(Mieszko)接受天主教為國教,建立皮亞斯特王朝。1025年,(勇敢者)
博萊斯瓦夫一世(Bolesław I Chrobry,992年~1025年在位)加冕為波蘭國王。 1138年王朝分裂。這期間邀請一些條頓騎
士保衛北方。14世紀卡西米爾三世重新統一波蘭,進行改革,在首都克拉科夫創辦Jagiellonian大學,歡迎德意志、猶太人移民到
波蘭。
波蘭的黃金歲月是在16世紀時,當時波蘭與立陶宛合併,成為歐洲的一個大國。首都也遷往華沙。在之後的一個世紀中,貴族勢力
的增強與內部動亂削弱了國家的總體實力,導致了1772年、1793年和1795年俄羅斯、普魯士以及奧地利對波蘭的三次瓜分。
19世紀時波蘭的大部分領土屬於俄國沙皇的疆土,但在俄國發生十月革命後波蘭在1918年11月取得獨立,成立了共和國,史稱波蘭
第二共和國。第二共和國一直持續到1939年。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波蘭的領土被納粹德國和蘇聯兩國同時侵入,
9月17日蘇聯紅軍和德國國防軍在布列斯特會師,9月25日蘇德兩軍舉行聯合閱兵式,標誌兩國對波蘭的瓜分佔領。1941年,蘇德戰
爭爆發後,納粹德國佔領了波蘭全境。1944年,蘇聯支持的工人黨在海烏姆組成了全國人民代表會議,同年8月,爆發了華沙起
義,1945年,蘇波軍隊佔領了波蘭全境,並重新劃定了波蘭的東西部邊界。在二戰中,波蘭人民為反法西斯戰爭作出了巨大的犧
牲,大約有600萬波蘭軍人和平民在這場戰爭中喪生,在所有參戰國中若按人口比例來計算的話,波蘭是死傷最慘重的國家。
1948年,波蘭統一工人黨成立,1952年,改國名為波蘭人民共和國,成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波蘭在冷戰期間,波蘭一直在內外政
策上追隨蘇聯。可是經濟發展的滯後、社會民主的缺乏、國民強烈的反俄心理和西方國家的滲透導致波蘭成為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中
最動蕩的國家。1956年,發生波茲南事件,1970年和1980年也發生了兩次大規模的罷工事件。
1980年代波蘭的工人在動亂中形成了東歐第一個獨立的工會——團結工會(Solidarność)。工會逐漸取代波蘭統一工
人黨,成為一股強大的政治勢力。
1988年上半年波蘭價格改革失敗,4月到9月團結工會組織了三次全國性大罷工。
1988年冬,以政府內務部長基什查克為首的一方,同以華勒沙為首的另一方,在華沙郊區的馬格達連科舉行了秘密會談,商討召開
圓桌會議的問題。團結工會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必須使團結工會重新合法化。
1988年12月18日由128名知識分子、專業人員和原團結工會領導人成立了一個被認為是「影子政府」的「公民委員會」,要求實行
多元化,同時提出了一系列波蘭社會改革發展與克服危機的主張。
1988年12月~1989年1月召開的波蘭統一工人黨中央全會決定,實行政治多元化和工會多元化,恢復團結工會的合法地位。
1989年2月6日~4月5日,舉世矚目的波蘭圓桌會議在部長會議大廈舉行。參加會議的有來自各黨派、天主教會、團結工會和其他反
對派的代表共57人。政府方面的首席代表是內務部長基什查克。團結工會方面的首席代表是華勒沙。經多次談判後達成政治體制改
革協定,根據協定,波蘭將實行多黨制和議會民主制。會議承認團結工會合法地位。
1989年6月4日,波蘭進行了歷史上第一次民主選舉,在開放的262個國會席位中,團結工會一下子贏得261席,統一工人黨在自由競
選舉議席中一席未得,創下世界議會民主制歷史上執政黨競選慘敗的「零的記錄」。
1989年8月24日,團結工會顧問馬佐維耶茨基出任總理。至此,執政45年的統一工人黨失去了議會的控制權和政府的領導權。議會
隨即通過憲法修正案,更改國名、國徽、國家性質,刪去統一工人黨領導作用的條款,實行軍隊國家化,禁止政黨在軍隊、企業和
國家機關中從事組織活動,並將國名由波蘭人民共和國改為波蘭共和國。
1999年波蘭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2003年6月波蘭舉行全民公決,決定加入歐洲聯盟。波蘭在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歐盟。
政治
主條目:波蘭政治
波蘭政府的結構包括了一個由總理為主導的內閣。總理往往是從兩院制國會的下院多數黨成員中產生,由他向總統提名閣員名單,
由總統任命。波蘭總統為國家元首,直選產生,任期5年。
波蘭的國會(Zgromadzenie Narodowe)由下院議會(Sejm,460名成員)和上院參議院(Senat,100名成員)組成。國會成員根據
省劃直選產生,任期4年。根據1997年生效的現行波蘭憲法,除了兩個預留給少數民族政黨的席位外,只有獲得總投票率5%的政黨
才能進入國會。
司法結構在決策過程中有重要作用。波蘭最高司法機構為波蘭的最高法院(Sąd Najwyższy)。最高法院的法官由國家
司法會議提名,總統任命,法官任期終身。而憲法法官(Trybunał Konstytucyjny)則由議會選出,任期9年。
宗教
總體上,波蘭是今日歐洲少有的對宗教仍然相當虔誠的國家,境內大小教堂林立,宗教氣氛濃郁,每周去教堂望彌撒仍是大多數居
民重要的生活內容。
天主教:為波蘭95%的人口所信奉,其中有75%依然忠實虔誠的遵守天主教習俗,特別是尊崇聖母馬利亞。雖然歷史上曾征服波蘭的
普魯士(路德會)和俄國(東正教)都企圖壓制天主教,但反而堅定了波蘭人對天主教的信念。前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1978年-
2005年在位)也是波蘭人。
其餘的5%人口屬於東正教或基督教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