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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支付pos機全國統一客服電話
孫先生去年2月在西咸新區三橋附近的中升之星奔馳4S店花費130余萬購置了一輛奔馳GLS450,使用中屢次出現系統故障等問題。屢次維修、屢次升級、隔三岔五又壞了……
無奈之下,孫先生提出退車,4S店稱退車可以,但必須由孫先生承擔車輛使用一年的補償費。算下來需要17萬元,這錢孫先生該出嗎?
車主:屢修屢壞,百萬豪車成了擺設去年2月,孫先生在三橋附近的中升之星奔馳4S店購置了這輛車,落地總花費130余萬元??尚萝嚨绞诌€沒享受幾個月,這輛車就開始考驗起了孫先生的耐心。
“6月,行駛中儀表盤突然出現各種故障提示,像什么氣囊、定速巡航、車距保持、倒車影像、駐車系統諸如此類的?!睂O先生說,“我趕緊和4S店銷售聯系,他們解釋說需要來4S店升級系統?!?/p>
“第一次在4S店維修好后,過了5天,又在行駛中出現了儀表盤各種故障提示?!睂O先生說,“無奈又前往4S店維修?!?/p>
“之后8月因同樣的問題再次前往4S店維修,12月在漢中也維修了一次。今年1月在西安再次維修,1月31日在漢中進行了最后一次維修。”孫先生說,“同一個問題半年的時間維修了5次。每次修好后開走,隔三岔五又出現相同的問題,甚至出現了兩次行駛中我輕點剎車,車輛卻突然緊急制動的情況。這車嚇得我不敢再開了。我買的哪是一輛車呀,這完全買了一擺設?!?/p>4S店:可退車但需支付17萬元補償費
目前孫先生的這輛車已經買了一年,各種故障提示讓他十分郁悶,便和4S店溝通退車事宜。
2月28日,華商報記者和孫先生前往西安中升之星奔馳4S店。經過溝通,工作人員同意了孫先生退車的訴求?!拔覀兡壳耙呀浐蛷S家溝通,可以為孫先生辦理退車手續。按照相關三包規定,孫先生需要支付車輛使用一年的補償費用。”
去年1月1日起實施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消費者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應當向銷售者支付家用汽車產品使用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方式為:補償費=車價款(元)×行駛里程(公里)/1000(公里)×n。使用補償系數n不得高于0.5%。該4S店給出的N為0.5%。孫先生需補償4S店17萬元。
這一方案并沒有得到孫先生的認可?!败囕v故障并非我本人造成,而且廠家也無法給我保證可以修好,我不應該承擔補償費用?!睂O先生說,“其次我的情況應該屬于《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四條第四款: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不屬于第二十七條需要向經銷商支付補償費用的情況。”
記者查詢看到,該規定第二十四條明確,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律師:消費者無需向4S店支付補償費用“第二十七條已經明確告知了適用情況,即消費者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才需要支付補償費?!北本┨爝_共和(西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興茂律師稱,“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是因為第二十四條第二種、第三種、第四種的情況退車不需要支付補償費。”
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政企服務管理中心總監張華說:“《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七條可視為是對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補充,對其他情況的退車并不適用?!?/p>
兩位律師均認為,孫先生退車屬于第二十四條第四款的情況,消費者無需向4S店支付補償費用。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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