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管理細則,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

 新聞資訊  |   2023-04-02 01:57  |  投稿人:pos機之家

網上有很多關于pos機管理細則,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的知識,也有很多人為大家解答關于pos機管理細則的問題,今天pos機之家(www.tonybus.com)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1、pos機管理細則

2、pos機怎么出廠設置?

pos機管理細則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相關單位:

《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使用辦法》(柳建規〔2019〕5號)自2019年9月20日施行以來,對加強我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防范市場風險,落實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柳州監管分局對《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使用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更名的《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予以公布施行。

《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施行之日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存入“柳州市房產交易所預售資金監控賬戶”。新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樓棟,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監管銀行。本實施細則施行前已納入監管的預售商品房項目樓棟,所簽訂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尚未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購房款,統一進入“柳州市房產交易所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后,再通過預售資金監控管理系統自動分配至原監管賬戶,由原監管銀行繼續監管,原監管銀行應按照已簽訂的《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委托協議》繼續履行監管銀行職責。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國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柳州監管分局

2022年10月8日

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維護社會穩定,落實“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辦法》等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市區范圍內(不含柳江區)新申請預售許可的商品房,其預售資金的收存、使用和監管工作,適用本細則。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不納入本細則管理。

各縣、柳江區可參照本細則自行制定相應的政策實施管理,并報市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房進行預售時,由購房人按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按揭貸款和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全額付款、分期付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的按揭貸款等)的全部購房款。

第四條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柳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監管部門”),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具體負責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督促檢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情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履責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管理工作。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柳州監管分局(以下簡稱“柳州銀保監分局”)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預售資金監管的操作風險和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托,具體負責預售資金的收存、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設立“柳州市房產交易所預售資金監控賬戶”(以下簡稱“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對預售資金監控管理系統進行維護、管理和使用;負責開展預售資金監管的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監管銀行是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銀保監分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符合預售資金監管條件并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簽訂《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委托協議》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對應的監管賬戶進行監督、管理和執行使用,配合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做好預售資金的收存、使用管理。并按照本細則開展涉及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經營管理活動,包括且不限于開設監管賬戶、規范收存預售資金、將按揭款直接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等。

第二章 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和監管賬戶

第五條 柳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統一納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管理,預售商品房項目現場安裝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專用POS機,購房者將購房款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購房人可通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查詢所購房屋預售資金入賬信息。

監管部門組建柳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監管平臺”),該平臺包括預售資金監控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監控系統”)、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數據交換共享系統等子系統。

監控系統記錄預售資金收存及使用情況,購房款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后,監控系統自動分配到對應項目監管賬戶。

監管系統記載監管賬戶資金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預售資金在該系統辦理。

第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前,按照一次預售許可申請對應一個賬戶的原則開設監管賬戶,并與監管部門、監管銀行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期間,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一并公示預售資金監控賬戶信息及《三方監管協議》文本。

《三方監管協議》包括商品房基本情況、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監管賬戶、監管額度、預售資金收存及使用方式、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七條 監管額度是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申報,監管部門根據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合同金額、項目交付使用條件等情況綜合評估確定。

第八條 《三方監管協議》簽訂后,原則上不予辦理監管銀行、監管賬戶的變更。確需變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監管部門、監管銀行重新簽訂《三方監管協議》,在銷售現場公示并告知購房人。變更期間不予辦理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預售資金收存、使用等業務。

監管賬戶被人民法院凍結的,監管銀行應及時通知監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建設工程款債權人、材料款債權人、租賃設備款債權人等請求以監管賬戶資金支付本項目所涉工程建設進度款、農民工工資、材料款、設備款等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或者購房人因購房合同解除申請退還購房款的,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監管銀行應當及時支付,并將付款情況及時向人民法院報告。

第九條 預售商品房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向監管部門申請解除預售資金監管,監管部門確認通過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與監管銀行辦理監管賬戶注銷手續。

第三章 預售資金的收存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購房人通過POS機等方式支付的購房款全部直接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或賬戶違規收存預售資金。

銀行業金融機構受理購房人申請住房按揭貸款時,應審核首付款足額繳存至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的憑證,在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中明確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監管賬戶信息,明確約定將住房按揭貸款直接發放至預售資金監控賬戶,并按要求辦理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規定在辦理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柳州市房產交易所應核驗該商品房購房款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的信息。付款方式為一次性、分期、其他方式購買商品房的,每套房屋入賬金額與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入賬金額相匹配時,方能辦理該套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的,每套房屋入賬金額與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首付金額相匹配時,并按要求辦理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申請,方能辦理該套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抵押合同網簽備案。

第十一條 監管銀行需認真做好預售資金流水審核,對不明資金進賬,要及時進行清理清退,監管賬戶只允許接收預售資金監控賬戶自動分配轉入的購房款項。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的購房款項,應附對應“一房一碼”,監控系統自動分配當天完成轉入對應項目監管賬戶,對不明入賬款項當天系統原路退回。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新建商品房時,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用于收存購房款的預售資金監控賬戶信息,并與購房人約定將定金及其他購房款直接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

第十三條 購房人申請辦理購房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按揭協議應當作出明確約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將按揭貸款直接劃轉至預售資金監控賬戶。

第十四條 購房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申請退款,經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審核,其已收存入監管賬戶的購房款直接退付購房人。

第四章 預售資金的使用

第十五條 監管賬戶累計收存的預售資金超過監管額度的,對超出監管額度的資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根據企業需要,通過監管系統提出使用申請,監管銀行收到系統劃轉指令即可辦理資金劃轉業務。

第十六條 監管額度內的預售資金原則上用于項目的工程建設,在確保項目交付的基礎上,可根據經濟形勢需要,經監管部門審批調整使用。監管賬戶累計收存的預售資金未達到監管額度時,因工程建設需要,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按照監管額度構成情況和資金使用優先級別申請使用監管額度內資金,應優先保障農民工工資和項目建設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監管額度內的有關資金的,應按照《三方監管協議》相關約定,通過監管系統提出資金使用申請,柳州市房產交易所自受理使用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資料審核,對于符合條件的,柳州市房產交易所通過監管系統向監管銀行發送劃轉指令,監管銀行按指令直接劃轉至指定賬戶。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監管額度內資金,應通過監管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一)使用監管額度資金申請;

(二)對應的形象進度證明材料;

(三)施工總包單位或者相關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支付賬戶、金額、用途說明;

(四)達到形象進度應當支付的農民工工資賬戶、金額、用途說明;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監管賬戶中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不同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應當??顚S茫瑧凑毡O管額度構成和資金使用優先級別用于包括項目建設必需的工程勘察、設計、測繪、建筑材料、設備和施工進度款、工程裝飾裝修、綠化、消防等相關支出。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在商品房項目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監管銀行不得擅自扣劃;設立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集團公司不得抽調。

第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監管額度內的預售資金,應滿足相應的工程建設進度要求,首次撥付節點不得早于地下結構完成,建筑物主體結構封頂前使用比例不超過監管額度的70%,最后撥付節點為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且使用后的余額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監管賬戶內資金余額應當不低于監管額度的5%;

(二)完成該預售項目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監管賬戶內資金余額應當不低于監管額度的2%;

(三)完成該預售項目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后,可以申請解除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第十九條 重點監管項目是指預售商品房項目因銷售不暢等原因,監管賬戶內的資金未達到監管額度,且工程形象進度及賬戶余額不滿足規定要求,或者出現重大經營性風險、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項目,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在監管平臺予以標注,并推送監管銀行。列為重點監管項目期間,該項目所有預售資金全額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后,按照監管額度構成和資金使用優先級別,由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對每一筆資金使用用途進行核查,審核通過后,受理資金使用申請,發送資金劃轉指令到監管銀行劃款。該項目風險隱患消除后,可取消對該項目的重點監管,其預售資金使用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預售商品房項目中涉及配建安置房屋的,安置房建設完成交付前,項目整體列為重點監管項目,監管賬戶內資金應優先用于該項目預售商品房建設。項目內安置房建設全部完成并交付后,可取消對該項目的重點監管,其預售資金使用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除本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外,預售商品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柳州市房產交易所自受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監管系統出具不予使用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監管額度內資金使用進度與工程建設進度不匹配的;

(二)監管賬戶內資金余額未達到相應節點留存余額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用于非工程建設款項的;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弄虛作假,虛報相關材料及數據的;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中央、自治區、我市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與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銀保監分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按照預售資金監管職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進行監督指導,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抽逃、挪用預售資金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扣劃、截留預售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柳州市房產交易所、監管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加強監管平臺預警指標處置工作,確保專人專崗,及時核查預警事項,限期在監管系統上反饋核查結果。

第二十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的監管額度測算和預售資金收存、使用等情況開展隨機監督抽查,并對存在以下情形的商品房項目實施重點監督檢查:

(一)監控系統發出預警信息的商品房項目;

(二)涉及多次聚眾上訪、重大經濟糾紛等引發社會矛盾、涉穩風險問題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及其關聯企業建設的其他預售商品房項目;

(三)其他根據監管需要進行重點檢查的預售商品房項目。

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托,協助開展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工作,核查監管項目的資金異動情況,對存在風險的項目及時啟動預警機制。

監管銀行、按揭貸款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現)售和商品房網簽備案系統使用權限,視情節予以通報等處理:

(一)未按規定收存、使用預售資金;

(二)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使用預售資金;

(三)其他違反預售資金監管規定的行為。

情節嚴重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實施聯動處置,按照相關規定抄送企業總部、暫停其在全市所有商品房項目的預(現)售、商品房網簽備案系統使用權限。涉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監管銀行要嚴格按照《三方監管協議》做好監管賬戶監控,定期與柳州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對賬,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規挪用監管額度內資金問題的,應當停止劃轉,并立即告知柳州市房產交易所。

監管銀行對于未經柳州市房產交易所審核的資金使用申請,不予辦理監管額度內資金使用、劃轉手續。監管銀行違反《三方監管協議》,未經柳州市房產交易所核實同意,擅自撥付監管額度內資金的,應當負責追回資金,無法追回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并依照《三方監管協議》條款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除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予以公開通報,并抄送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銀保監分局。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違規事實確認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本市開展預售資金監管業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不與其簽訂《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委托協議》和《三方監管協議》,同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其違規事項抄送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銀保監分局:

(一)按揭貸款銀行未以資金繳存入預售資金監控賬戶憑證作為首付款繳存依據,未辦理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未按規定將購房人的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至預售資金監控賬戶,且不配合整改的;

(二)非監管銀行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柳州市房產交易所等反映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購房款違規收存至該行賬戶后,不配合劃轉或追繳資金至預售資金監控賬戶的。

第二十八條 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方式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使用預售資金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視情節按規定從嚴從重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相關部門及銀行工作人員在預售資金監管、預售資金收存、使用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工作秘密的,依法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細則具體適用中的問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行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自2022年10月28日起施行。《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使用辦法》(柳建規〔2019〕5號)同時廢止,現有規定與本細則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國家、自治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pos機怎么出廠設置?

1、桌面設置-管理-終端運維管理(GTMS)密碼:8個0)0(123001)恢復出廠設置。

2、如果沒有恢復出廠設定的選項,則返回工廠。

刷卡機簡稱POS終端,終端通過電話線撥號的方式將信息首先發送到銀聯的平臺,銀聯平臺識別相關信息之后會將扣款信息發送到發卡銀行,經發卡銀行確認之后,再回發信息至銀聯平臺,銀聯確認之后,會再將已處理的信息發送至前置終端,終端收到確認后的信息,然后打印單據。

移動POS終端,原理一樣,其信息發送是通過數據信號發送接收。通信費用不多,按流量計算,固定終端通信費用按市話標準由電信公司收取。

以上就是關于pos機管理細則,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的知識,后面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整理關于pos機管理細則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發請帶上網址:http://www.tonybus.com/news/14089.html

你可能會喜歡: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babsan@163.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