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乃是一部集十六世紀以前,中國本草學大成的著作。作者是明朝的李時珍,撰成於萬曆六年(1578年),萬曆二十三年(1596年)在
南京正式刊行。
李時珍用了大約27年的時間才編寫完成《本草綱目》,經過了三次改寫,于萬曆六年(1578年)才最終完成。在這個過程中,李時珍
參考了800多種書籍,多次去各地進行實地考察,採集樣本,耗費了他非常大的心血。
《本草綱目》是以宋朝唐慎微的《證類本草》為資料主體增刪考訂而成的。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藥物學家趙學敏撰《本草綱目拾
遺》,用意在拾遺補正《本草綱目》,其中新增716種藥材,補充161種藥物內容,糾舉錯誤34條。
本草綱目》共52卷,載藥1892種(其中李時珍新增藥物374種),書中附有藥物圖1109幅,方劑11096首(其中8000餘首是李時珍自己
收集和擬定的),約190萬字,分為16部、60類。每種藥物分列釋名(確定名稱)、集解(敘述產地)、正誤(更正過去文獻的錯
誤)、修治(炮製方法)、氣味、主治、發明(前三項指分析藥物的功能)、附方(收集民間流傳的藥方)等項。全書收錄植物藥有
881種,附錄61種,共942種,再加上具名未用植物153種,共計1095種,佔全部藥物總數的58%。李時珍把植物分為草部、谷部、菜
部、果部、本部五部,又把草部分為山草、芳草、溼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草、雜草等九類。
本草綱目 先後流傳到日本(1606年)、朝鮮、越南等地,1656年,波蘭人蔔彌格(P. Michael Boym,1612年-1659年)將《本草綱
目》譯成拉丁文本,書名《中國植物誌》(Flora sinensis),在歐洲維也納出版。1676年米蘭出版了義大利文譯本,1735年以後又
被翻譯成法文、德文、英文、俄文等多種文字。